本报讯 吴在金、记者徐小勇报道:2008年5月,婺源县某乡财政所所长程某在县财政局局领导的督促下,走进了婺源县检察院投案。随着案件的深入,程某挪用10.8万元公款用于非法“六合彩”赌博的案情终于浮出水面。8月25日,经婺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程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曾因工作认真被提拔
现年46岁的程某,是土生土长的婺源人,儿时因家庭贫穷,便发奋学习,想靠读书改变命运。程某从婺源茶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婺源县财政局工作。工作没有几年,程某组建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妻子知书达理,儿子聪明活泼。程某兢兢业业地工作,很快就被提拔为某乡镇财政所所长。
沉迷“六合彩”妻离子散
2000年,香港的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传到了内地,因投中的可以获得高额回报,所以在内地很多地方风靡一时。
程某本来是不赌博的,但他经不住“六合彩”高额回报的诱惑,慢慢玩起了“六合彩”。开始时下注很小,后来就越玩越大了,但总是输多赢少,输了就想赢回来,因此他下注的钱就越来越大。
一段时间下来,他把家里的积蓄都输光了,还向亲戚朋友借了不少钱。此时的程某已失去理智了,听不进任何人的规劝,夫妻俩经常吵架。程某的妻子看到他无法自拔,不得已选择了离婚。
为扳本挪用10万公款
离婚后,程某仍不知悔改,为了扳本,不惜去贷款,还将工资拿去抵债,结果贷款的钱也输光了,欠下一屁股的债。
程某想到,自己还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甘心就这样一无所有的他动了邪心,想到了自己财政所的钱。他利用自己当财政所所长的便利,配了所里会计与出纳办公室的钥匙,多次私自开具现金支票,一共从所里账户上取走了10.8万元。程某将这些挪用的钱全部买了“六合彩”,结果输得是一分未剩。不久,很多人催他还钱,财政局也发现财政所的账目有问题。
今年5月26日,走投无路的程某走进了婺源县检察院的大门,交代了自己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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