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8年第一季度上饶市发放公积金贷款1192户,金额3.89亿元,占全年计划19.45%;发放户数同比减少了619户,同比下降34.18%;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同比减少3.54亿元,同比下降47.64%。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充分发挥公积金政策优势,调整和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更多缴存职工正常合理的购房贷款,一年来满足职工购房刚性需求取得了成效。
据了解,上饶市印发了《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暂停了户籍不在上饶市的异地缴存职工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了贷款申请使用年限、住房公积金还款能力计算方法、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账户余额挂钩政策,取消了“缴存职工本人为子女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规定,支持更多缴存职工正常合理的购房贷款,努力做到“应贷尽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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