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通讯员罗新江报道:近期以来,万年县烟草专卖局强化落实市场监管“柔性执法”和“说理式执法”,注重做好“三个结合”,创新“以案说法”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做好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通过案审员结合案件与当事人开展一对一的说法沟通,以案说法,了解当事人的违法动机,告知涉案违法依据和处罚依据,围绕案情进行违法危害性教育,帮助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算清违法成本,增强当事人的守法意识。
做好沟通与走访相结合。市场监管员及时拟订违规情况回访计划,进行定期回访,现场沟通,通过当事人填写回访表,了解当事人掌握烟草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及对专卖执法、以案说法效果反馈等情况,并经评估后完善提升。同时加大对零售户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规范经营和守法经营意识。
做好服务与转化相结合。法规员不定期进行违规案情电话回访,对当事人以案论案,就事论事,诊断并疏导其心理,解答法律、经营政策疑问,做到对症下药,温馨提醒,以热情服务和真诚帮助达到良好的教育转化效果。
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赣B2--20100072 备案号:赣ICP备05005386号-1 药品信息服务证 赣网文[2018]3167-034 (总)网出证(赣)字009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406143号 国新网3612006002 江西日报社中国江西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