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上饶头条客户端讯 11月18日23时许,弋阳县公安局接到杨某报警称,在漆工镇告头村因买东西发生纠纷。电话那头,现场不时传来争吵声。
接警后,辖区漆工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出警现场。经了解,报警人杨某于当天深夜酒后敲村里南杂店店门,店主稍晚开门后,杨某说买盒200元的香烟。店主递上硬中华香烟,说道:“香烟是控价的,没有200元/盒的,这是店里最贵的烟”。杨某不由分说,将香烟扔掉还骂骂咧咧“开的什么破店···”。随后发生争吵和推搡。
附近村民闻声前来劝解,发现杨某口袋里有两三盒中华香烟,劝说他喝醉了早点回家休息。杨某被劝至门外,店里关了门。他仍是不依不饶,站在屋外骂骂咧咧、污言秽语。不占理又违法的他,居然还拨打了报警电话。
处警过程中,杨某不但不听从民警劝导,反而躺处警车底、趴引擎盖和爬车顶耍泼,辱骂恐吓处警人员,抓伤民警手背,打了一拳辅警下巴等。 杨某(男,55岁,漆工镇告头村人)被依法强制传唤至漆工派出所。11月19日,其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侵犯!接到报告后,弋阳县公安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治安大队就侵害处警人员执法权益行为立案侦办,要求从严从重打击辱警袭警行为。
12月4日,杨某行政拘留十五日执行完毕后,其又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办理之中。
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赣B2--20100072 备案号:赣ICP备05005386号-1 药品信息服务证 赣网文[2018]3167-034 (总)网出证(赣)字009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406143号 36120170002 江西日报社中国江西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