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陈冰杰、全媒体记者王敏君报道:3月15日,上饶市消费者协会发布315典型案例,并对案例进行了具体分析。其中,美容化妆、汽车维权、室内装修等都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具体案例如下:
室内装修遭停工 诉调对接助维权
【案情简介】
2021年9月,上饶市高铁新区高女士和经开区曾先生等15名消费者与上饶市知人知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120天工期的室内装修合同,合同总标的额共300余万元,已交付工程款150余万元。后该公司由于股东之间产生矛盾,中途停止施工,并拖延装修工期,消费者要求该公司按照双方签订的装修工程合同约定,及时恢复施工,但遭到装修公司拒绝。
【处理过程及结果】
上饶市消协在接到该投诉后,联系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铁新区分局共同开展调查,约谈该装修公司。经调查,该公司表示,因内部经营管理出现问题,股东之间矛盾严重,并提出如果要施工,只能由消费者重新支付所有合同约定装修费用。消费者表示无法接受以上条件,多次调解均陷入僵局,上饶市消协引导消费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诉调对接,本次调解结束。
车存间歇性故障 消协介入止纷争
【案情简介】
鹰潭市李先生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饶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款多用途货车,购车款85800元。5月1日他向上饶4S店售后反映该车刹车失控。5月14日上饶市城区解除疫情静态管理,售后人员于当日联系消费者提出上门检查车辆故障情况,消费者拒绝进行检测,经多次沟通后仍不同意进行故障检测,并要求退车处理。该车因一直未上牌,临时牌照于5月16日过期,消费者李先生要求汽车销售公司补办临时牌照,随后数天内4S店多次通过电话、微信邀约消费者进站检测车辆,均遭到其拒绝。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对此事进行了多次调解,但未能成功。此间消费者多次向省委巡视组、12345市长热线、12315进行申诉,随后该申诉件转办至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
7月7日,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饶市消协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经初步检测该车存在ABS(制动防抱死系统)故障,并非刹车失控,与申诉材料中所述不符。
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上饶市消协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多次与消费者李先生沟通,但李先生认为自己购车有故障就应该由商家进行检测修理。在消协工作人员持之以恒的普法教育下,消费者最终与汽车销售公司就以下处理方案达成一致:涉案车辆按二手车处理,由4S店进行回收,由此产生的折旧损失共计人民币壹万叁仟元,由汽车销售公司承担一万元、消费者承担三千元,投诉得到圆满解决,消费者表示满意。
美容致面部皮肤受损 消协依法维权获赔偿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17日,消费者程女士向上饶市广信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在2021年5月6日,经同事介绍参加广信区某美容机构举办的脸部护理活动,还办理了脸部护理套装。自2021年5月至2022年9月,消费者脸部皮肤反复出现了红、肿、痒等症状,到医院就诊确诊为“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在上饶、上海两地门诊、住院治疗花了15070元。消费者与该美容机构发生纠纷后,就脸部护理损害赔偿事项协商不成,后消费者向消协投诉,要求该美容机构退还相关费用并承担皮肤受损治疗等费用15070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根据双方提供的相关证据,上饶市消协认为:该美容机构在开展美容服务时,工作人员对人体皮肤,皮肤结构等相关知识了解甚少,凭经验开展美容服务活动。该美容机构在消费者脸部出现症状后,仍向消费者推销使用化妆品,导致消费者脸部皮肤受损程度加重。为此,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投诉方作为成年人,应深知在追求皮肤美的同时,皮肤健康才是首位的道理。消费者进行脸部美容后出现多次脸部红、肿、痒等症状,时间长达一年的情况下,自身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及时止损,应负一定的责任。
经消协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1.美容机构当面向消费者赔礼道歉;2.美容机构承担60%损害赔偿责任,计人民币9006.45元。
开发商误导消费者购房,消协全额挽回购房款
【案情简介】
上饶市万年县陈营镇消费者方先生经人介绍,被广西某公司销售人员陈某以专车接送、包食宿“免费旅游”为幌子吸引前往该公司开发的某小区看房、购房。在看房期间,该开发公司采取欺骗的手段,如“最终解释权”等条款以及转款银行卡号与开发公司账户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误导方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认购书并交纳了首付款22.5万元。方先生发觉自己被欺诈后,多次向该开发商反映问题,但开发商在收款后并未对方先生所提问题作出反馈,且多次要求方先生办理按揭,否则将没收其首付款。方先生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万年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万年消协依据相关规定受理了消费者投诉,经调查核实,初步得出结论:1.开发商以专车接送、包食宿“免费旅游”为幌子吸引方先生前往广西该楼盘购房涉嫌欺诈;2.开发商要求方先生转首付款银行账户与实际转账户名不符,存在较大法律风险。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次联系位于广西的楼盘开发商,向开发商阐明了其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存在涉嫌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行为。
万年县消协切实本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宗旨,前往广西异地为消费者维权。
2022年6月23日,万年消协工作人员来到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工作,并协同防城港市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约谈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经调解双方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双方终止购房合同,开发商全额退款22.5万元,消费者吴先生表示满意。
购车型号引争议 消协介入明是非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18日信州区消费者朱先生在上饶市某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一辆2022款马自达型号轿车,并在9月19日验车上牌。提车上牌后,消费者朱先生质疑所购买的2022款马自达轿车是2021款马自达轿车,遂联系该公司销售经理黄某提出疑问,销售经理黄某否认了。9月23日,朱先生在网上进行留言、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2022年10月10日,上饶市消协收到转办函后,对此事介入调查。经调查,朱先生合同上所标明的车辆型号为马自达2.0L自动质炫版,并非2022款型号,而是2021款型号轿车。但双方所签约的购买合同并没有写明轿车的具体型号,朱先生的诉求缺少证据。
经调解,汽车之家网站给出了2022款马自达汽车配置参数做出相关说明,证明消费者朱先生购买的车辆是2022款马自达轿车。最终检测结果为朱先生购买的车辆为2022款马自达轿车,投诉双方在相关说明上签字,该投诉调查调解结束,争议得到有效解决。
房屋泡水三年难维权 消协奔赴千里终解决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万年县消费者吴先生在陈营镇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46.7万元,并于2018年年底装修,装修完后一直未入住。
2019年2月23日上午,吴先生接到小区物业打来电话,称吴先生的房子泡水了。吴先生赶到家发现所有家具都浸泡在水中。事后,吴先生与物业沟通,希望得到处理,物业经理当场表示同意赔偿吴先生5000元的经济损失,吴先生认为与其实际经济损失相差甚远,双方陷入僵局。
物业对此事一拖再拖,时隔两年仍未处理,吴先生也多次向住建局投诉反映,但始终申诉无果。吴先生于2021年10月投诉到万年县消费者协会,希望能得到解决。
【处理过程及结果】
万年消协对本次投诉高度重视,多次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初步得出结论:1.吴先生住房位于四楼,水是从五楼渗到四楼,五楼当时还处于毛坯房,虽然该房的产权属于其他业主,但是物业一直未交付钥匙给五楼业主,即五楼的水电均由物业管控,故排除了业主责任;2.该楼上下楼梯口均安装有24小时监控录像,消协曾多次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监控录像,但物业无法提供,证明物业在管理上存在漏洞;3.该楼每个楼梯口都装有打卡机,事发前后物业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打卡,证明物业未落实日常巡查工作,物业负有管理失责责任。
事后,万年消协前往深圳市该物业公司总部异地为消费者维权。
2022年6月21日,吴先生随同万年消协人员一行来到深圳该公司总部,与该公司总经理、市场部总监以及法务部律师进行商谈,因存在分歧未能妥善解决,后由当地派出所牵头并邀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多方协商,最终确定由物业公司一次性补偿吴先生的经济损失20000元,消费者吴先生表示满意。
利用会议讲座虚假宣传 相关涉老食品均获查处
【案情简介】
上饶市某公司在经营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等商品期间,组织所谓的讲师为老年消费群体,以定期开设会议、健康讲座等方式进行某品牌富硒益生菌羊奶粉宣传销售活动。
2022年5月20日,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接到投诉举报,发现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其食品具有治疗功能。经过多方走访查证,掌握证据,于2022年5月20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5月30日调查终结,6月8日执法稽查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处理过程及结果】
在本案中当事人警觉性较高,现场取证困难,对进入会场的非老年群众有很高的防范意识;其次涉案产品的购买人群为老年人,配合度较低。
当事人在经营其某品牌富硒益生菌羊奶粉时,通过讲座等方式,向在场人群宣传“羊奶不但营养价值高,且具有消炎、护肤、抗衰老的医学保健功能”“抗癌羊奶中含有……增加白蛋白和血清蛋白的含量,增加人体抗病力”“……多喝羊奶有助于痫疾,即癫痫”等多种使用羊奶粉作用的说明,借此来向消费者对其所销售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以公告形式消除影响;2.没收违法所得11348元,上缴国库。
商品未明码标价 市监部门介入给处罚
【案情简介】
2022年6月15日,上饶市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检执法人员在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广丰区某生活馆销售的某品牌羊奶粉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上饶市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该生活馆进行调查。经过多方走访查证,于6月29日调查终结,7月21日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查实,当事人销售的某品牌羊奶粉没有价格标签,经查该店目前销售该款羊奶粉两箱,两箱合计2280元,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销售某品牌羊奶粉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280元;2.处罚款5000元。共计罚没款7280元。
无证生产销售槟榔 侵犯商标权获刑法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德兴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德兴市一偏僻民房内有人制售假冒槟榔,德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对该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获假冒成品“口味王”槟榔400余包,假冒品牌槟榔包装袋1000余个,涉案金额32万余元。在后续的工作中,在德兴市市场监管局的协助下,当地公安机关破获了5起非法制造、销售仿冒注册商标标识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捣毁犯罪窝点5处,生产线3条,查扣印刷模具200余根,涉及全国30个省份近2000余人,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
2022年3月14日,德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董某等无证生产销售食用槟榔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销售不合格钢筋 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查处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17日,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上饶市“某铝业工厂仓库存在从上海拉废旧钢筋,用废旧钢筋翻新钢筋出售,质量严重不合格”。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实地检查。执法人员在成品仓库清点,发现建筑报废钢筋原料堆积如山,无法具体点数。同日,对上述螺纹钢进行抽样检验,后经检验上述产品的重量及允许偏差、力学性能等多项指标不合格。
【处理过程及结果】
2022年11月8日,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黄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部门,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