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信州区梨树坞小区安置房(直管公房)分房公告
上饶市信州区梨树坞小区现已建成,具备选房、分房条件,经研究,定于2024年10月21日至23日(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进行选房和交房。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交房对象
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安置在梨树坞小区的直管公房承租人(以下简称“选房人”)。
二、选房交房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23日(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2、地点:梨树坞小区内、茶圣花园二期小区。
三、选房交房依据及原则
以《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协议》、选房号等有关文件和凭证为依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以下规定实施:
1.按选房号序号依次选房,10月22日20:00前公布次日参加预选房人名单;
2.安置房实际建筑面积以测绘数据为准;
3.房屋选定后发放《选房预选确认书》,并在当天结算和缴清物业管理费、管道煤气开户费、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管理履约金等费用。选房人在选房成功并领取《选房预选确认书》后,应在当天办理各项费用的结算并缴清所有费用。
四、选房交房事项和步骤
1.选房人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自行前往梨树坞小区和茶圣花园二期小区现场看房。每个单元一楼进户单元门口处公布户型面积明细;选房当天不再安排现场看房。
2.选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选房号原件,在10月21日至22日期间,到梨树坞小区分房办公室领取《选房告知书》及相关资料、并将《选房告知书》回执单交回。选房时间、选房流程等相关事项详见《选房告知书》。
3.选房人按照通知的选房时间到达指定的选房地点,等待选房(当天不再安排现场看房)。
4.选房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房屋征收补偿协议》、选房号、身份证、户口本(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3套(注:户口本复印户主页、本人页)。5.选房当天,选房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到选房现场等待叫号,按照叫号顺序将上述证明材料交由工作组查验,经查验确认后现场选房;选定房源后领取《选房预选确认书》、结算并缴清各项费用、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后发放《选房确认书》。
温馨提示:每户选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请选房人务必提前看好房型。
五、相关费用结算方法及标准
1.周转金。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未发放的周转金和装修周转金另行结算,具体结算方式按征收补偿方案执行。考虑到安置房交付后需进行装修,经研究决定,再支付3个月装修期周转金(即: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2.管道煤气开户费:2800元/户。
3.物业相关费用:①梨树坞小区物业收费1.5元/平方米、茶圣花园二期小区1.2元/平方米,预收1年。
②装修垃圾清运费按5元/平方米标准一次性收取。
③装修保证金:1000元/户,安置户在装修时不能破坏房屋主体、外形,装修完毕入住后房屋验收合格返还。
4.请选房人备足结算款,现场只受理银行储蓄卡结算,不受理信用卡结算。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
1.选房按照《梨树坞小区分房工作方案》执行,通过其它途径选取的房屋视为无效,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2.选房人未在《选房告知书》规定的时段内参与选房(未到现场或到而不选、拒绝选房),一律顺延至本项目选房号末端号之后选房。
3.《征收补偿协议》上选房人在选房当天必须到场,因故不能到场的,须出具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附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选房人的姓名应与《征收补偿协议》保持一致,原承租人死亡的,在2024年10月21日前由其直系亲属携带相关证明前往信州区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确认相关权益。
5.选房人遗失《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到原项目房屋征收单位查询原协议,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选房号原件遗失的,到原项目房屋征收单位查询选房号存根并出具证明。同时,选房人选房前到原项目部办理上述材料遗失声明手续。
6.如存在纠纷的,在选房之日前,必须妥善解决好纠纷,按时按要求选房;若不能按时按要求选房的,顺延至该项目选房号的末端号之后轮选。
七、未尽事宜
请联系:
0793-8219869许先生
18979315899洪先生
上饶市中心城区东市片区(梨树坞)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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